第161章 聿刀
见到这一幕的秘书惊得目瞪口呆,几乎要怀疑这是自己梦中的场景,因为那个一贯严厉且过度挑剔的少爷,居然摘掉了他从不离身的手套,还主动去握住了一个女人的手。
迟霈久久注视着他们握在一起的手,提了提唇角,似乎是要笑,透着几分玩味与探究。
“真怪啊。”连他自己都不解地轻声感叹。
宋思懿并不知道面前这个人有病态的洁癖,严重到不能和任何人有直接的肢体接触,手套就像是他的第二层皮肤。如今他亲手剥开了那层皮肤,与她赤裸裸相贴。她的力气和他相比微不足道,抽不回自己的手,被他的力道攥得手都痛了。
见他如此关注他们的手,她也低头看了看。
他的手很好看,因为常年戴着手套不见阳光,白皙如冰雪,没有一丝破坏美感的瘢痕,是一双骨架秀窄修长却不单薄,如同艺术品般赏心悦目的手。
她不自觉说出了观察他的手后得出的结论:“你的手,和迟渡的很像。”
迟渡给她做过人体模特,她画过他的手。与生俱来的图像式记忆能力,让她能随时在脑海中调出最清晰的画面比对。
只不过迟霈的手貌似要更白一点。
男人哦了一声,尾音微微上扬:“你很了解他?”
宋思懿听不出弦外之音,认真回答他的问题,并按照自己的思维习惯自动延伸开:“是的,他手背上的静脉纹路和你一样,他的锁骨上有一颗红色的痣,腰后左侧有一小片淡青色的胎记。”
宋思懿在说她画那幅《蒲影》时,仔细观察过的迟渡的一切。
但落在迟霈耳中,这显然已经超过男女之间普通了解的范畴了。
这个女孩太过诚实,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。
他见过太多懂得逢迎的女人,说谎时连眼睛都不会眨,如喝水吃饭一样家常。他喜欢美丽听话的女人,有一点自己的小心思也不要紧,但不能在他面前耍心机。
眼前这个女人,她无疑是美丽的,甚至是他见过最美的女人,听话也确实听话,有问必答,但从那张妩媚诱人的樱桃唇里,说出的并不都是他想听的话。
她像一只小雀。从前他多留意她,是因为这只雀鸟有着太过绚丽璀璨的羽毛,浑身上下都闪着宝石般华美的光泽,让人第一眼看到就忍不住想据为己有。后来是因为这只雀足够乖顺,不像她姐姐那样浑身是刺,她是柔弱的、易损坏的,他只需轻轻落笔,便能在上面留下专属痕迹。
而现在,他更是惊喜地发现,触碰她的身体,竟没有让他生出半分恶心作呕的感觉。触碰她,就像触碰一张白纸,奇异地不令他生厌。
她身上的一切都是这样的恰到好处,他已经确定要将这只特别的小雀锁入他为她打造的金笼之中。
宋思懿挣不开他的手,转而问刚才那些记者下场会怎样。
他垂眸看她:“你是要为他们求情吗?”
她摇了摇头:“我只是想知道结果。”
阿斯执着于特定的兴趣、规则与秩序,强迫症使然,她对任何事都需要一个明明白白的结果。
迟霈低笑出声,对她又多添了一分喜欢。这只小雀,没有愚蠢到对要捕杀她的猎人生出无谓的仁慈。
他隔着美术馆一楼巨大的玻璃幕墙,冷漠地望出去,街上行色匆匆的行人们,在他没有一丝波澜的眼中仿佛只是一群卑微的蝼蚁。遑论那些触怒了他的人,自然更不该再出现在她的眼前。
“人要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。”
第94章 知礼
满城秋叶皆黄的时候, 宋知礼出局了。
宋云今约他在碧栖湖高尔夫俱乐部见面,公司里眼线密布,公司外群狼环伺, 哪里都不是十成十的安全。唯有迟渡这里,他专门为她清了一个球场, 这里一望无际,只有蓝天草地, 松柏的深绿衬着湖水的碧。广阔的自然环境里, 不用担心人为监听和偷拍。
宋云今如约走到发球台时,身穿运动套装的宋知礼正握着球杆挥杆, 他的袖口挽起一寸,露出腕间价值不菲的腕表。小白球在杆头的撞击下, 划出漂亮的弧线, 直直落向球道中央。
他是真喜欢打球啊,球技也不错,看着有几分专业架势。他俩都是高尔夫老手,在今天之前,却从未在一起组过球局切磋一二, 一次都没有。
这个认知让她微微恍惚了一瞬。
望着他熟练挥杆的侧影,宋云今猛然记起, 一年前自己刚回国那会儿,和宋知礼冤家重聚头,也是在这个地方。那时他还是一贯的嘴贱惹人生气, 她也不遑多让,暴脾气直接砸了他的奔驰大g。
去年秋天发生的事,回想起来竟恍如隔世。
见宋云今走来,他收了球杆, 侧身让开位置。他们有来有回地打了一会儿,没什么意思,水平旗鼓相当,而且心思都不在这上面,头一次没有了非要分个高下的胜负欲。